关于受理广东省智能制造公共技术支撑平台(第一批)申报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促局:
    我局现开始受理广东省智能制造公共技术支撑平台(第一批)的申报。请你们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遴选广东省智能制造公共技术支撑平台(第一批)的通知》(粤经信创新函﹝2017﹞102号)的工作要求,积极发动辖区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自愿申报。
    (二)按照政府引导、市场选择、动态管理的原则,兼顾我省智能制造发展特点和地区布局。
    (三)重点培育产业特色明显、创新能力突出、掌握核心关键技术、辐射带动作用强的智能制造公共技术支撑平台。
    二、申报条件
    在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者由不同法人单位组成的联合体(需有企业作为主要牵头单位)。具体条件详见《广东省智能制造公共技术支撑平台培育建设实施方案》(附件2)。
    三、相关要求
    请申报单位认真填写《广东省智能制造公共技术支撑平台培育建设实施方案》(附件2)所附的申报书,根据要求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并装订成册后,纸质材料一式四份(盖章)和电子光盘一式一份,于8月8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至我局中小企业科。
   
 
附件1: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遴选广东省智能制造公共技术支撑平台(第一批)的通知(粤经信创新函﹝2017﹞102号).pdf  

附件2:广东省智能制造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培育建设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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