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示范点最高可获500万元补助

2016年佛山市“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企业申报工作开始

国家级示范点最高可获500万元补助

 

  佛山日报讯 记者路帅报道:近日,2016年佛山市“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企业申报工作开始,凡成功申请成为国家级或省级试点示范企业(项目)的,可获得最高500万元或300万元的市级配套补助,申请成为市级试点示范企业(项目)的,最高可获45万元一次性补助。

  佛山市“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企业主要包括流程制造、离散制造、智能装备和产品、智能化管理、智能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公共服务平台等七类。“支持方式以竞争性分配方式择优扶持,给予相应补助。”区经科促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表示,凡对佛山市各工业行业具有示范和带动作用的企业及其服务商,均在鼓励和支持范围内。

  根据佛山市扶持政策,企业如成功申请成为市级“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企业(项目)的,给予一次性补助。其中2016年成功申请的给予补助45万元,2017年成功申请的给予补助35万元,2018~2020年成功申请的给予补助30万元。企业成功申请成为国家级和省级试点示范企业(项目)的,按照企业(项目)所获国家(省)扶持资金总额1:1的比例给予配套补助。获得国家级试点示范企业(项目)的,市级配套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获得省级试点示范企业(项目)的,市级配套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申报企业应是在佛山市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如申报企业与服务商合作申报,其服务商也有具体的要求。”区经科促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介绍,申报企业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行业内具有明显示范带动作用,且近5年来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过较为严重的违规情况。值得注意的是,原则上同一个企业只能申报一个试点示范类型,同一企业不得多头申报,不接受企业与两个或两个以上服务商合作申报。

  区经科促局提醒,此次申报为企业自愿申报,有申报意向的企业请于8月19日下班前将正式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含电子版)提交工业发展科,具体情况可登录区经科促局官站详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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