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各镇(街道)经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0〕181号)的文件精神,做好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受理时间
2020年高企申报认定分3个批次,每家企业只能申报1次。
二、工作安排
(一)申报企业必须在规定时间前完成网上申报,并将经区级、市级网上审核通过后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一正两副)按通知要求进行胶装,并报送至区高新技术产业协会。
(二)我局在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将信息反馈给西江产业新城、镇(街道)经促局,由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镇(街道)经促局组织相关人员到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客观记录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初步核实意见表”(以省厅正式文件为准),盖章签名后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到区经济科技促进局高新合作交流科。
三、注意事项
(一)关于申报流程。详见《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0〕181号),网址: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2962287.html
(二)关于主管部门问题。企业注册时选择的主管部门应为所属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选择错误将影响申报。
(三)关于企业名称变更问题。以前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过但现在发生工商更名,需在该平台更名模块提出申请,由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审核后完成更名。
(四)关于注册账号重复的问题。在国家高企工作网存在多个注册账号的,需及时告知区经济科技促进局,由区经济科技促进局报上级部门注销多余账号。
(五)关于退回修改问题。企业要做好提前递交网上申报材料工作,防止网络塞车;如需退回修改的,请联系区经济科技促进局高新合作交流科,进行原因说明及申请。
(六)关于中介许诺问题。申报企业不要轻信各种社会中介的许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省高企认定办将按照《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取消其高企资格。
四、联系方式
企业在申报工作中遇到问题可致电以下部门:
省阳光政务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020-83163338
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杜楚瑶 88669696
西江产业新城 陈嫦明 88629125
荷城街道经促局 杨滨华 88629154
杨和镇经促局 欧嘉敏 88809681
明城镇经促局 麦 浩 88836228
更合镇经促局 徐礼师 88269789
区高新技术产业协会 麦群花 88663168
郭洁琼 88663168
高明区高新技术企业储备库QQ交流群:247598428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华路248号5座11铺高明区高新技术产业协会。
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