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高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及时掌握项目进展和成效,按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根据专家论证结果,现将高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2018年验收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和异议受理时间为2019年1月3日至1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验收意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管理科提出。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须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异议形式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提交者,一律不予受理。
联 系 人:侯尚军
联系电话:88663030
地 址:高明区荷城星河路蟠龙街21号6楼
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