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19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促局、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经促局,各有关单位:

  现收到《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19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根据《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9〕79号)文件精神,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为做好我区2019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企业请于8月19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和提交,并将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递交到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六楼高新合作交流科。

  二、申报要求

  详见《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19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

  附件1: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19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pdf

  附件3-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复核)申请表.doc

  附件4-申报材料清单及装订顺序.pdf

  

                              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19年7月23日

 (联系人:杜楚瑶 电话:0757-88669699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