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经促局、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经促局,各有关单位:
现收到《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19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根据《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9〕79号)文件精神,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为做好我区2019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企业请于8月19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和提交,并将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递交到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六楼高新合作交流科。
二、申报要求
详见《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19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
附件1: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19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19年7月23日
(联系人:杜楚瑶 电话:0757-886696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