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主动公开 

 

明府办〔2016〕72号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 

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推动我区科技服务业快速发展,进一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粤府办〔2012〕120号)以及《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佛山市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佛府办〔2014〕45号)等文件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我区科技服务业发展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根据中央、省委以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按照“市场驱动为主,政府引导为辅”的思路,以满足科技创新需求和提升产业创新能力为导向,结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延展科技创新服务链,完善科技服务业政策环境,健全科技服务发展引导机制,加快培育以科技金融、科技咨询与技术服务等为重点,以网络化、现代化、专业化为特点的科技服务业。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市场驱动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坚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从市场需求出发,把握时代脉搏,把立足点和归宿点放在释放科技活力上来。同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管住管好该管的事项,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并做好“减法”,下放审批事项,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 

    (二)坚持遵循规律与因地制宜相结合。一方面既要依照省、市中长期科技规划纲要,遵守市场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有序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另一方面又要结合区情探索科技服务发展的新路径和新模式。 

    (三)坚持改革开放与合作共赢相结合。逐步健全科技发展引导机制,鼓励科技服务机构加强区域协作,推动科技服务业协同发展,加强地区交流与合作,培育具有影响力的服务品牌。 

    三、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一)主要目标。 

    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速度,增强科技服务市场化水平和竞争能力。培育1~2个具有影响力的科技服务知名品牌和30家以上科技服务企业,规划建设1个特色鲜明、结构合理、配套完善的省级科技服务业集聚区;在重点领域加快建设一批公共科技服务平台,以及一批创新能力较强、服务水平较高、市场影响较大的科技服务骨干机构。服务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高,促进全区高新技术企业产值占规模以上企业总产值比重超过50%;R&D投入占GDP的比例达到3%。科技服务业成为促进科技与经济融合的关键环节和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重要支撑。争取到2020年,科技服务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比重超过15%。基本建成以科技金融、科技咨询与技术服务等为重点,以网络化、现代化、专业化为特点的科技服务业。 

    (二)重点任务。 

    1.建立健全科技资源共享机制,实现大数据融合和利用。推动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与大型企业研发中心建立科技资源共享机制,充分整合科技成果、仪器设备、实验室、专家等资源,整理成详细的名录向社会公布,减少重复建设,提高科技资源利用率,降低科研机构和企业发展的成本,为市场提供更加便利和高效的服务。 

    2.构建研发设计科技服务体系,提升研发设计能力。引导重点高校、中科院与我区重点产业联合建设公共创新平台,鼓励、倡导高校师生和广大科研人员兴办科技服务机构,大力发展技术研发、工业设计、科技中介等服务企业,培育一批研发设计服务企业。引导和鼓励企业将研发设计业务外包给专业化、市场化的机构,并做好财政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进一步降低研发成本。加快促进专业研发设计服务企业发展壮大。  

    3.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科技服务业高素质从业人员储备库。引进和培育一批具有综合管理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的高层次人才和科技创新团队,在城市落户、配偶安置、子女随迁、人才公寓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加大现有科技服务机构管理者和从业人员的多层次培训、教育力度,提高其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协助我区科技服务机构参加市的科技服务行业协会,促进行业交流,提升我区科技服务机构的业务能力。 

    4.完善政府购买科技服务制度,充分发挥社会专业人才在科技服务中的作用。一是进一步规范科技服务购买工作,加强管理,将购买科技管理服务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提高科技管理服务质量和专业化程度;二是侧重购买申报前的科研培育、财务管理、产品检测和认定(复审)成功后的跟踪等科技服务项目,带动我区科技服务向研发、检测等更广泛和高层次的科技服务业务领域发展;三是对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的科技服务机构实行补贴资助,激励和引导科技服务机构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和业务能力。 

    5.打造一批重点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强化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能力。进一步整合、集成、优化科技资源,完善相关基础条件建设,提升公共技术服务能力,将高明区(中国科学院)新材料服务中心、杨和专业镇技术创新中心打造成具有基础性、开放性、公益性特点的重点科技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区级孵化器完善软环境建设,为在孵企业提供科技创新、知识产权、项目申报、国际合作等多样化、专业化服务,加大对孵化器的资金补贴,引导孵化器向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为我区培养更多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6.完善多元化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破解企业融资难困境。加快建立信贷风险补偿、贴息、保险等多元化的科技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制定贴息、科技保险、风险补偿等财政扶持政策,拓宽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大力培育专业性科技风险投资机构,加快中小科技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设立区级风险投资引导资金,以政府示范性引导资金拉动全社会各类资金投资设立风险投资机构,扩大资金来源,增强风险投资机构的资金实力,引导风险投资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资。同时,培育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创业投资等新型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顶层设计,推进整合创新。紧密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科技服务业战略研究,针对重点领域制定专项规划,引导科技服务业健康发展。健全科技服务业统计制度,为科学决策和产业发展提供参考。 

    (二)强化组织协调和统筹管理。各单位要加强配合,相互支持,把各项工作衔接好,切实履行职责,强化责任意识,把工作做细、做实,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作用,细化政策措施,明确部门责任,抓好督促落实。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做好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 

    (三)加大对科技服务业的扶持力度。一方面加大对科技服务业集聚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平台、科技服务业骨干企业和人才团队的扶持,做好国家和省、市有关科技服务业财税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另一方面建立政府投入补助机制,由区级财政安排资金,建立科技服务专项扶持资金,对科技服务中介机构在我区开展相关服务给予资助,具体扶持办法由区科技主管部门牵头另行研究制定。 

    (四)发挥科技服务行业协会作用。依照平等自愿原则,协助我区科技服务机构参加市的科技服务行业协会。加快培育我区独立公正、行为规范、运作有序、代表性强、公信力高的科技服务行业协会、商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组织、协调服务、监管、人才培养与监督等方面的作用,促进行业交流,提升我区机构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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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办、政协办,区纪委,区法院、检察院, 

        区各人民团体,上级驻高明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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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一科      2016年5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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