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社会救助专职人员招聘信息

  根据高明区2019年社会救助对象核查和管理服务项目的采购结果,由佛山市粤开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承接高明区2019年社会救助对象核查和管理服务项目,因工作需要,拟招聘社会救助专职人员8经高明区民政局同意,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练使用计算机操作系统、Word、office等较软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后出生),性别不限。粤语流利、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具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退役军人、计算机等级证书、有基层工作经验者、持有驾驶证及自备交通工具及男性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录用:受过政纪、党纪处分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

  社会救助专职人员8(其中区民政局2名,驻荷城街道1名,驻杨和镇1名,驻明城镇2名,驻更合镇2名。)

  岗位主要职责:

  1、开展社会救助工作事务性项目:包括信息核查、

  入户核查、开展指导镇(街道)、村(居)召开社会救助民主评议会;开展核查结果反馈及跟进;进行部门数据互联,确保核查的精确性;协助处理信访等工作

  2、开展低保政策、工作流程、核查内容等业务培训。

  3、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及相关帮扶等宣传工作。

  4、开展社会救助档案规范化管理。

  5、积极开展主动发现、网上救助申请和响应工作。

  6、协助规范镇(街道)、村(居)社会救助工作。

  7、出具季度、年度救助对象核查工作报告。

  8、协助开展为救助对象提供资源链接和服务。

  9、协助设立“一门受理、协调办理”社会救助窗口。

  10、完成区民政局及镇(街道)民政局安排的其他社会救助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725(星期731(星期三),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欢成街欢成七巷4号7座1-3卡(廉租房二期)佛山市粤开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57-88888772)

  3、报名方式、提交的资料及证件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需携带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汽车、摩托车)等原件及复印份各一份,个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张。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复审等两个环节。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则随时取消资格并不予聘用。

  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包括综合知识、语言表达和仪态仪表等方面,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评分标准参照政府雇员面试要求。面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公示

  对拟用人选在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栏目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聘用

  招聘人员为合同制人员,合同期一年,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个月。入职人员须无条件服从雇用单位的岗位安排,并接受区民政局及所属镇(街道)民政局共同管理。区民政局制定考核方案,每年对社会救助专职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四、薪酬待遇

  年薪约6-7.5万元,含基本工资、岗位津贴、交通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统筹,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佛山市粤开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负责组织资料收集及资格审查。面试考官由区民政局派2名考试官、各镇(街道)分别派1名考试官、佛山市粤开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派1名考试官。                   

  

  附件:高明区社会救助专职人员招聘报名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