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发改价〔2023〕7号关于高明区中心城区路内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主动公开

明发改价〔2023〕7号         

关于高明区中心城区路内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高明区安通运输站场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佛山市高明区安通运输站场有限公司关于中心城区路内停车收费管理执行优化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明府办〔2019〕2号)、《关于高明区优化中心城区路内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签章》(明发改价〔2023〕5号)的规定,经研究,现对你公司经营管理的高明中心城区路内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高明中心城区路内停车收费范围为沿江路以西,祥福路以东、高明大道以北、丽江路以南所围合的区域路段。实施收费的具体路段,以及商业繁华路段和一般路段的划分按《关于高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明发改价〔2018〕39号)的规定执行。

  二、收费标准见附件《高明区中心城区路内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本批复从2023年5月1日起执行,《关于高明区中心城区路内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明发改价〔2020〕2号)同时废止。你公司应完善好停车场收费系统,做好收费公示,并向社会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24日


抄 送: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区府办,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国资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3年 4月24日印发


附件:

高明区中心城区路内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路段类型

收费时段

小车收费标准

商业繁华路段

日间

8:00(含)-22:00(含)

首1小时3元,后续每半小时1元。日间

最高限价为20元/辆,夜间最高限价为7元/辆。

夜间

22:00-次日8:00

24小时内最高限价

20元/次•辆

一般路段

日间

8:00(含)-18:00(含)

首1小时3元,后续每半小时1元,日间最高限价为12元/辆,夜间最高限价为5元/辆。

夜间

18:00-次日8:00

24小时内最高限价

15元/次•辆

说明

1.停车时间不超过30分钟(含)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超过30分钟的,计费从车辆停放起计算;

2.计费时,实行按时计费的,首小时停车时间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超出1小时的,计费时间中不足半小时的部分按半小时计算;

3.同一车辆在同一时段内连续停放的,最高收费不得超过该时段的最高限价;车辆在日间、夜间时段连续停放的,分别按日间、夜间时段收费标准累加收费;

4.同一车辆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每24小时按最高限价计费,不足24小时部分按实际收费时段计费,实行按时计费的按每半小时的收费标准计费,最高不能超过最高限价累加收费;

5.其他类型车辆停放的,按所占用车位个数收费,不足一个车位的按一个车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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