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公开
明发改价〔2022〕10号
关于规范我区供水延伸服务收费项目的通知
佛山市高明佛水供水有限公司:
为规范我区供水企业延伸服务收费项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2〕938号)《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佛发改价费函〔2022〕15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规范应要求提供的服务项目收费
以“立项从严、设项从简”为原则,你司应用户要求提供的延伸服务收费项目详见附件《佛山市高明区供水延伸服务收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你司应严格对照《目录》清理规范服务收费项目,与目录内容不符的服务项目,不得收费或变相收费。
二、合理制定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供水延伸服务收费未纳入政府定价范围,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你司应综合考虑选用材料、实施难度等因素,进一步制定《目录》各项目具体收费标准,并推进价格信息公开透明,及时公示收费目录清单,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做好收费信息公开
做好收费信息公开,在业务办理大厅显著位置或企业网站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在用户申报服务项目时告知具体收费标准,确保收费公开透明。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