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四季度环境空气质量情况

  2019年第四季度,全市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累计浓度分别为13、54、82、42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浓度的第95百分位数为1.2毫克/立方米,臭氧(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浓度的第90百分位数为198微克/立方米。按照空气质量指数(AQI)评价,全市优良天数占整季度有效天数的60.9%

  第四季度全市共出现轻度污染33天,出现中度污染3天,首要污染物为臭氧和二氧化氮。与上一季度相比,全市O3-8h浓度有所下降,其他五项污染物浓度均有所上升;与去年同期相比,六项污染物浓度均有所上升。第四季度全市36天不达标,禅城、南海、顺德、高明、三水不达标天数分别为42天、39天、35天、37天和34天。               

备注: 2019年第四季度空气质量情况及与去年同期、上一季度情况

时段

SO2平均

浓度

NO2平均

浓度

PM10平均浓度

PM2.5平均浓度

CO浓度第95百分位数

O3_8h浓度第90百分位数

AQI达标天数比例(%

2019

第四季度

13

54

82

42

1.2

198

60.9%

2018

第四季度

11

46

66

37

1.0

167

85.9%

2019

第三季度

8

31

44

23

0.9

214

64.1%

年二级标准

60

40

70

35

4.0

160

-

注:SO2NO2PM10O3_8hPM2.5浓度单位μg/m3CO浓度单位为mg/m3

        数据按照《关于调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有效性统计方法的通知》(总站气字[2016]276号)中的新规定进行统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