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联合巡查,保障饮用水安全

  根据《广东省水源保护区保护条例》的要求,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不能进行禽畜养殖的生产活动。为确保杨梅水厂上游水质安全,20161125日,区环保局会同区农林渔业局(农业农村)对杨梅水厂取水点上游开展畜禽养殖场现场巡查工作。

  检查期间,其中对位于杨和镇横杭村德宝猪场开展检查。该场属于规模化畜禽养殖,早期已按要求申办了环评文件及完成了环保验收手续。按场主介绍,目前重点养殖母猪,而且从原有生产规模约1500头减少至约1000头。养殖场已建成废水处理设施,场内所产生的废水经沼气池处理后排入鱼塘进行消纳处理,最终经三级鱼塘净化后再自然溢流排放。工作人员现场对养殖场业主进行强调及宣传教育,如鱼塘需排水,务必提前与杨和镇环保、农业部门沟通和申报,共同保障杨梅水厂上游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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