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门式综合执法 案件阳光下运行

整合行政执法资源,杜绝投诉举报“踢皮球”

 

 

今年1月,环保部门发现荷城新庄村两家村企未办环保审批手续,擅自从事废旧化工桶清洗,

随即通过一门式综合执法机制,快速推动案件进入司法程序。(资料图片)/佛山日报记者毛蕾摄

系列报道之一

  开栏语
  今年,高明区启动“一门式”综合执法平台,将全区31个行政执法单位先后纳入平台统一管理,真正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在佛山甚至珠三角区域率先探索综合执法改革。
  推进半年,高明的“一门式”综合执法平台建设取得怎样的成效?解决了哪些问题?下一步将如何继续提升?即日起,佛山日报将推出“关注高明‘一门式’综合执法改革”系列报道,敬请垂注。
  群众如有线索举报,仅需拨打12319投诉热线或登录高明区“一门式”综合执法网即可。线索进入平台后,将按照各单位法定职权自动分流,做到统一管理、统一移送、统一监督……
  自今年1月份起,高明首批8个执法单位进入“一门式”综合执法平台运行,在佛山五区率先吹响了综合执法改革的号角。至今,全区31个行政执法单位已全部实现平台化统一管理,案件办理全程阳光下运行监督。
  数据显示,平台运行半年已累计成功处理线索、案件1108件,同比增长106%,综合执法改革成效初显。

  搭建综合执法平台 形成部门合力

  “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违法线索不查处、行政处罚不规范等问题,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势在必行。”说起高明探索“一门式”综合执法平台的初衷,区法制办主任郭建湘如是说道。
  高明区“一门式”综合执法平台于201410月开始筹建,今年1月全区首批8个重点单位投入试运行,3月全面推开使用,4月底实现全区31个行政执法单位全部纳入平台统一管理。至此,“一门式”综合执法平台步入正轨。
  说起“一门式”,不少人会联想到禅城区推动的“一门式”行政服务。那么,高明区的“一门式”综合执法又是怎样的运行模式?
  郭建湘介绍,高明“一门式”综合执法平台依托高明区稳定运行多年的办公自动化系统,已搭建起“一门式”综合执法网、“一门式”综合执法应用系统和“一门式”行政执法记录仪系统三大子系统。群众如有线索举报,仅需拨打12319投诉热线或登录高明区“一门式”综合执法网即可。线索进入平台后,将按照各单位法定职权自动分流,做到统一管理、统一移送、统一监督。
  该平台的最大特点在于将全区31个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集中到一个平台上,实现全区行政执法资源的整合,同时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构建起案件办理的自动移交、联合执法和问题共商三大机制,形成了行政执法部门之间、行政执法部门与刑事司法部门之间的合力。
  “禅城一门式是审批环节,是许可,是给你权利;高明一门式是执法环节,是规矩,你不遵守就要处罚。”郭建湘介绍,当前行政机构有审批、决策、执法三个环节,高明探索的正是综合执法模块。

  执法流程可溯源追责 避免“踢皮球”

  与其它改革模式相比,高明区“一门式”综合执法改革具有低成本、可复制的特点。
  据介绍,该改革既不改变行政执法单位架构,也不调整执法人员编制,既不突破法律规定,也不颠覆各执法部门现有法律文书框架,而是以“互联网+”的信息化手段为依托,对全区行政执法案件实现统一录入、统一处理、统一移送、统一监督,打造规范统一、高效透明的行政执法新模式。
  “所有的投诉都是一个窗口进,线索在线实现流转,而且流转的次数不得超过2次,这就避免了部门对群众投诉举报踢皮球。”区法制办介绍,在“一门式”综合执法平台上,线索会按照各单位法定职权自动分流处理,非本单位职责权限的案件可再次流转,但流转次数不得超过2次。如单位对案件职责权限有争议,可由区法制办裁决,避免了以往开会协调的繁琐程序,让数据代替人“奔波”。
  此外,该平台还解决了“两法衔接”不通畅的问题。在食品安全领域、环境污染领域,“有案不立”、“有案不移”和“以罚代刑”等问题时有发生,特别是对于行政机关采集的证据达不到刑事的证据标准,导致两法衔接不通畅。而平台的建立,有效解决了“移交难、取证难”的问题,如有需要,执法人员只需通过平台提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便可。
  为完善对平台的监督,系统设定了严格的权限属性,并对操作过程实时记录。比如,监督体制有三个层级,办案人员只能看到自己办的案件,局长和主管副区长只能看到本单位和分管单位的案件;检察院、纪委、法制办可看到全平台的案件;举报人可看到案件的处理情况。“这样的监督网可以将权力真正关进制度的笼子。”区法制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所有投诉案件均由专人跟进,案件何时立案、何时结案、处罚结果实时生成,一旦出现问题,整个执法流程可溯源追责。

  全程实时监督
  案件在阳光下运行

  高明区推出“一门式”综合执法平台后,公正透明的操作流程、规范高效的执法效能,迅速吸引了市民关注和赢得市民信任。数据显示,平台自1月份试运行后,群众举报投诉案件从1月份的4件增长至5月份的95件。运行半年时间,高明区通过该平台处理的线索及案件达到了1108件,同比增长106%
  运行半年时间,平台显示出独有的在线监督作用。高明区纪委、区检察院、区法制办等部门通过对每个案件的行政执法全程实时监督,可有效排除执法人员对执法活动的干预,消除权力寻租空间,从源头上减少各类行政矛盾纠纷的发生,让每一个案件都在阳光下运行。自这项改革铺开以来,区法制办对18宗行政执法案件进行了监督提醒,区检察院受理了行政执法类职务犯罪线索5件,查处职务犯罪案件3件。
  在解决“两法衔接”难题上,效果开始凸显。半年来,全区移交“两法衔接”案件和立案数均大幅增长,刑事立案率为97.01%。其中,案件移交速度大幅提高,目前“两法衔接”平均立案时间不到2天,比改革前立案时间缩短90%以上;案件侦破时间大幅缩短、破案率大幅提升,移交案件平均破案时间为11.6天,比改革前缩短51.9天,破案率为76.9%,比改革前提高近30个百分点。
  以56日高明区法院判决的首宗环境污染涉刑案件为例,通过“一门式”综合执法平台,高明的环保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迅速对接,从提请公安机关介入到公安机关展开调查用了不到12个小时。在另一单“两法衔接”案件中,从环保部门巡查发现存在环境污染的小作坊,到高明警方抓获并刑拘小作坊的老板,历时仅两天多。(文/佛山日报记者路帅 通讯员明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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