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接委托方通知,我中心对2021年10月9日发布的2021年区属公有资产(5期)招租公告中的招租信息中第2项、第42项、第43项标的物的招租信息进行以下修改,原公告中保证金截止时间、报名截止时间和竞投会时间等公告内容不变,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序号 | 物业名称(地址) | 现状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是否有产权证 | 竟租保证金(元) | 月租金底价(起拍价)(元) | 竞拍单次增幅(元/月) | 租期(年) | 年租金递增% | 缴租方式 | 其他设定条件 | 原合同到期时间 | 物业交付期限 | 是否有水电 | 备注 |
2 | 高明大道东123号高明客运站候车厅内手扶电梯下 | 闲置 | 50 | 商铺 | 是 | 20000 | 9600 | 100 | 6年 | 租金每两年递增6% | 每月 | 租赁合同押金:中标月租金的3倍 |
| 招租成功后10天内 | 是 |
|
42 | 荷城街道文昌路69号之一首层第二卡 | 在租 | 25 | 非住宅 | 是 | 13500 | 4500 | 50 | 5年 | 5% | 每季 | 租赁合同押金:中标月租金的3倍 | 2021.11.24 | 合同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 | 否 | 按现状出租,水电需自行开通;需自行办理证照;对于经营涉及消防、环保等许可的行业,请在投标前,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能否获得相关许可,我司不承担相应责任。 |
43 | 荷城街道文昌路69号之一首层第一卡 | 闲置 | 25 | 非住宅 | 是 | 13500 | 4500 | 50 | 5年 | 5% | 每季 | 租赁合同押金:中标月租金的3倍 |
| 成功招租后15个工作日内 | 否 | 按现状出租,水电需自行开通;需自行办理证照;对于经营涉及消防、环保等许可的行业,请在投标前,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能否获得相关许可,我司不承担相应责任。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