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资办2015年上半年“三项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三)

  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 

  已经区政府同意,授权区公资办为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运营项目实施机构;区公资办授权高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运营项目前期准备工作。高建公司与中兴通讯公司、区交通城管局(交通运输)、安通站场公司、汽车运输公司对位于高明客运站、富湾旧政府、合水客运站以及更楼临时客运站四个示范点进行勘察,提出初步建设方案:高明客运站拟建设230KW充电位,富湾旧政府示范点拟建设430KW充电位,合水客运站拟建设830KW充电位,更楼临时客运站拟建设230KW充电位,合共16个无线充电位。高明客运站230KW充电位作为示范位先行实施,目前已经完工并投入试运行。同时,高建公司已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单位开展高明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特许经营权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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