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供销社综合改革

    前三季度对高明区社有资产、负债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已成立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种植基地、农产品收购站。同时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佛山市高明区供销合作联合社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精神,区公资办拟定《关于佛山市高明区供销合作联合社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现正征询有关职能部门意见,报区政府批复同意后实施;2016年9月3日区政府批复同意出资20万元设立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统筹用于基层建设和为农服务,建立共同发展机制。现上报区政府拟设立高明区供销合作联社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监管。目前,高明区供销社已完成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16项任务13项,完成率达到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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