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乡村振兴局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使用指导意见》(佛乡振〔2025〕6号)和《佛山市高明区乡村振兴局 佛山市高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使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经审核,拟向佛山市志力运输有限公司等18家申报企业及129名外省脱贫劳动力发放补助资金44.93万元(详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区乡村振兴局书面或电话反映,公示时间: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18日,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757-88660538。
附件:1.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拟发放汇总表.xls
2.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拟发放明细表.xls
佛山市高明区乡村振兴局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