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乡村振兴局 佛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使用指导意见》(佛乡振〔2024〕4号)和《佛山市高明区乡村振兴局 佛山市高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明乡振函〔2024〕2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拟向佛山市高明安华陶瓷洁具有限公司等37家申报企业及226名外省脱贫劳动力发放补贴资金(详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区乡村振兴局书面或电话反映,公示时间: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4日,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757-88660538。
附件:1.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拟发放汇总表.xlsx
2.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拟发放明细表.xlsx.xlsx
佛山市高明区乡村振兴局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