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第三批)拟发放前公示

  根据《佛山市乡村振兴局 佛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使用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经审核,拟向佛山市高明高盛铝业有限公司等7家申报企业及外省脱贫劳动力(第三批)发放补贴资金(详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区乡村振兴局书面或电话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7月26日;

  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88660538。


  附件:附件1.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拟发放汇总表(第三批).xlsx

       附件2.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拟发放明细表(第三批).xlsx

  



佛山市高明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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