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佛山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扶贫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

 

驻新兴县工作组、各驻村工作队:

  佛山市扶贫办2018年6月13日起与佛山日报社合作,依托全媒体平台,对我市扶贫工作进行全方位报道。为更好地宣传我区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成效,体现高明担当现将《佛山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扶贫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佛扶办〔2018〕2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驻村工作队每周不小于1篇新闻稿(配图一定要原图),于每周星期四下午下班前报驻县组,每月累计不少于8篇。

  二、认真总结本村帮扶以来的工作亮点和成绩、典型案例,并于6月22日前报驻县组,为市计划在 2018 年 6 月 30 日广东扶贫济困日推出 1 个整版专题提供素材。

  三、驻县组负责做好以上资料的收集、统计、审核工作,并及时报送区扶贫办。

                      

  佛山市高明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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