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佛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新强师工程)第一批资金的通知

区教育局:

  根据《佛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新强师工程)第一批资金的通知》(佛财行〔2023〕49号)安排,现将2023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新强师工程-中小学教师教育科研能力提升计划项目)10.9万元下达你单位。请按要求加强对资金的绩效管理,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申请划拨该专项经费并专款专用。

  附件:佛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新强师工程)第一批资金的通知(佛财行〔2023〕49号).pdf


佛山市高明区财政局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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