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佛山市高明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我区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按照区十届人大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财政预算以及对财政工作的有关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为动力,充分发挥财政杠杆作用,着力推动产业转型、城市升级、社会治理、民生发展等各项工作,全面提升高明区域价值,打造“珠西先进先进制造高地、岭南美丽田园新城”提供了稳固的财力保障

一、预算执行的基本情况

   (一)全区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3,6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91%,同比增长13.32%(可比增长15.10%);全区基金预算收入585,6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9.47%,同比增长202.86%;加上转移性收入110,177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58,900万元、调入资金17,448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428万元及上年结转结余37,328万元,全区总收入为1,179,607万元

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7,5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6%,同比增长10.55%;全区基金预算支出538,1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6.10%,同比增长174.41%;加上转移性支出64,942万元、上级补助支出82,132万元、债券还本支出12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支出54,111万元、专项债务付息支出(含发行费)10,847万元以及调出资金17,448万元,全区总支出为1,105,268万元。

根据新《预算法》要求,2017年底我区收回2015年上级转移支付结转结余1,681万元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同时,将基金预算专项结转结余16,395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因此,2017收支相抵,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442万元,年终结转结余54,897万元。

(二)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9,203万元,基金预算收入249,197万元,加上转移性收入110,177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58,900万元、调入资金17,448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428万元及上年结转结余37,328万元,区本级总收入为748,681万元

2017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9,972万元,基金预算支出201,675万元,加上转移性支出48,037万元、上级补助支出82,13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支出54,11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含发行费)10,847万元、债券还本支出120万元以及调出资金17,448万元,区本级总支出为674,342万元。

收支相抵,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442万元,年终结转结余54,897万元。

二、2017年预算执行主要工作

(一)着力于抓收入,财政实力明显壮大。一是加强征管推动促收。落实完成财税增收目标任务的责任考核和激励机制,形成抓收入工作合力,确保完成收入任务;加大陈欠清缴力度,堵塞征管漏洞,确保应收尽收;此外,修订实施《佛山市高明区综合治税工作管理规定》(府办〔2017〕144),提高涉税数据综合应用水平二是盘活资源拉动促收。强化公有资产管理,加大闲置资产盘活力度,通过“三旧”改造项目有效盘活沿江路以东资产等,实现公有资产保值增值。三是推动土地出让实现增收。积极协调各职能部门,按照年初制定的土地出让计划,有序推进相关土地出让工作,2017年实现土地出让收入56.17亿元,增长216.63%

(二)着力于保障民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节约更多的财政资金重点保障对民生领域的投入,逐步提高各项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标准和覆盖水平,按照决算口径统计,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投入民生事业31.9亿元,占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7.05%。其中,教育支出8.45亿元,增长16.36%;社会保障和就业投入5.15亿元,增长101.12%;城乡社区事务投入3.44亿元,增长140.27%;医疗卫生投入6.97亿元,增长19.72%;住房保障投入0.92亿元,增长10.36%是全面完成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按照“五个统一”的要求,积极牵头推进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全区72个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已建成投入使用,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系统全面上线运营,进驻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公共服务事项61项,实现了公共服务延伸到村(居)的全覆盖。二是认真落实省、市十件民生实2017年,全区安排省、市十件民生实事资金分别为1.96亿元、0.91亿元,均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实现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是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全年投入扶贫资金1.36亿元,积极筹措云浮市云城区2017年产业共建资金以及帮扶新兴县13条贫困村实施集体经济增收项目,完善基础设施以及支持贫困户发展生产。

(三)着力于促发展,财政杠杆作用明显增加。一是积极牵头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多措并举降低制度性交易、税负、融资、经营等成本,全年累计为企业减负约29.47亿元,进一步提升企业发展活力二是完善财税支持经济建设发展的政策,全年安排各项企业扶持专项资金,大力支持招商引资资金0.52亿充分发挥规模为0.9亿元的政策性融资专项资金作用,撬动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支持创新创业,全年运用政策性融资专项资金为我区147家需求企业办理续贷业务,转贷笔数共计151笔,累计转贷金额26.64亿元。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大力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我区土地收储项目,以及交通、水利、农村人居环境、全域旅游、特色小镇等项目建设,为经济转型升级储备更多的空间和能量。全年我区引入社会资本额度85.37亿元,到位资本累计45.24亿元,启动实施PPP项目1个。四是严控政府性债务规模,积极做好政府债券发行工作,全年实际使用政府债券资金置换存量债务0.89亿元,有效优化政府债务结构。此外,2017年上级财政部门下达我区新增债券5亿元,按照规定用于土地储备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4.52亿元,结余0.48亿元。五是落实各项惠农强农政策。落实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积极扶持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六是坚持区域均衡发展原则,通过体制支持、专项补助等方式,加大区对镇(街)运作的支持力度,确保镇(街)财政正常运作,减轻镇(街)财政运作压力,提高镇级政府发展经济和服务社会能力。

(四)着力于强监管,科学理财水平明显提升。一是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财政部门8项风险管理制度和16项科室内部控制操作规程,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深入开展财政内部审计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规范行政行为。二是强化财政监督工作。深入开展2017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及债券资金重点检查、镇街财政资金安全监督检查等专项监督检查,认真整治潜入地下公款吃喝,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同时,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镇级财政收支管理的意见》(明府办〔2017〕146号),规范镇级预(决)算、收支、行政事业性资产等方面的管理,确保政府财政性资金规范安全运作。三是不断提升基建评审工作。探索和实施大额项目双审制度,通过两家造价公司独立审核,提升项目评审质量的准确性和客观性;完成政府性资金基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评审机构的招标工作;完善政府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制度,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节约财政支出,全年完成审核工程造价项目134项,审定金额32.5亿元,核减率2.68%四是推动绩效财政建设。圆满完成2016年部门决算、固定资产投资决算、企业决算、金融决算报表编报工作;继续开展大额专项支出项目及连续性项目的绩效评价和核查;进一步完善2018年度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评审工作,提高预算编制安排科学性、合理性五是主动接受外部监督。配合完善财政业务人大查询在线监督系统,实现市、区、镇(街道)三级联网全覆盖以及财政资金拨付实时监控,打造“透明钱柜”;完善财政信息公开制度,细化信息公开内容,2017年财政预算、汇总“三公”经费预算、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均已全面上网公开。

(五)着力于财政各项改革,财政体制进一步优化。一是稳步推进区镇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实施《关于调整佛山市高明区镇级财政管理体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府办〔2017〕19,在确保区级基本运作正常的前提下,加大区级财政对镇级财政的倾斜力度,逐步提高区级财政调控能力和镇级财政保障能力。二是探索推进预算编制改革。结合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以预算项目库试点工作为切入点,探索推进预算编制精细化、科学化,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有序推进。三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重点推进和完善镇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全年累计改革镇级预算单位106个,占镇级预算单位89.83%。四是全面推进单位公务卡与单位零余额账户代扣代缴业务改革。将除个税及六金(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职业年金)外的缴费,全部通过单位零余额账户或单位公务卡结算。同时,在区直学校推行个人公务卡,并纳入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2017年,我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财税增收后劲不足,财政收入增长难度大;刚性支出增长迅猛收支矛盾突出;财政综合统筹能力有待提高,财政改革创新和监管力度有待加强等。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

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8年,我区财政工作和收支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委十二次党代会的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为推动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供稳固的财力保障。

一、全区财政预算草案

(一)全区预算草案

2018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安排396,402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9%;全区基金预算收入计划安排431,352万元,比上年实绩下降26.35%加上转移性收入31,366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442万元和上年结转结余54,897万元,全区总收入计划安排为933,459万元

2018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安排330,961万元,比上年实绩下降1.95%;全区基金预算支出计划安排403,032万元,比上年实绩下降25.11%加上债券还本支出18,85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含发行费)11,185万元、转移性支出73,465万元以及上级补助支出31,5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919万元,基金预算7,631万元,主要是安排教育、社会保障和城乡发展等民生项目支出),全区总支出计划安排869,050万元

收支相抵,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计划安排16,667万元,年终结转结余计划安排47,742万元

(二)区本级预算草案

2018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安排313,542万元,基金预算收入计划安排167,352万元,加上转移性收入31,366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442万元和上年结转结余54,897万元区本级总收入计划安排为586,599万元。

2018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安排263,648万元,基金预算支出计划安排139,032万元,加上转移性支出57,918万元、上级补助支出31,550万元、债券还本支出18,857万元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含发行费)11,185万元,区本级总支出计划安排为522,190万元

收支相抵,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计划安排16,667万元,年终结转结余计划安排47,742万元

(三)2018年区本级部门预算草案

按照编制部门预算的原则和方法,2018年我区对区级101个一级预算部门(单位)编制了部门预算。2018年我区计划安排区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3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73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65万元。

(四)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计划安排66,324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69.64%,加上上年结余19,611万元,全年总收入计划安排85,935万元。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计划安排60,535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87.13%。收支相抵,年终结余计划安排25,400万元。

(五)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计划安排963万元,加上上年结余2,723万元,全年总收入计划安排3,686万元。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计划安排88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计划安排2,806万元。

二、强化保障,服务大局,确保完成2018年财政预算任务

   (一)强化财政调控,促进经济稳中向好。发挥财政政策稳定器和逆周期调节器作用,着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落实各项财政扶持及税费减免政策,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更好更快发展,推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有效实现经济发展、产业提升与财政增收的良性互动;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深度和广度,更有效地撬动社会资本全面参与我区交通建设、城市管理、产业园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全域旅游、美丽乡村、特色小镇等重点项目建设,全力打造绿色生态城市,加快岭南美丽田园新城建设;加强资金引导,完善政策激励,积极推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优化政府职能及提高行政效能

(二)强化收支管理,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充分发挥综合治税办作用,建立完善左右互动、上下联动的收入增长长效工作机制,积极培植税源财源,全面开展政策效应、收入进度分析,深入挖掘增收潜力,强化重点税源监控和各类潜力税源、零散税源的管理,促进依法治税、加大征管力度,确保税收收入应收尽收加强非税收入规范化管理,加大对重点专项收入收缴监管,保证各项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强化公有资产管理,着力提升公资运营能力,实现公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快推进土地出让,强化土地收入对重大基础设施的支撑作用。牢固树立勤俭节约、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约法三章”,压减所有预算单位定额办公经费10%,从源头上压减行政性经费;统筹财力向民生和公共服务领域倾斜,进一步落实好教育、卫生、社保、科技、文化、支农等相关领域的资金需求,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健康持续发展,重点保障实施区政府十件民生实事,着力营造民生幸福家园,市民共享更多的发展成果

(三)强化改革创新,完善现代财政体系。进一步调整完善镇级财政管理体制,不断加大区级财政对镇级财政的支持力度,帮助镇级政府化解历史问题,缓解镇级财政运作压力,支持镇级政府轻装上阵,全力提升经济和社会服务能力;配合公有资产管理改革,加强财政、公资互动,强化财政资金和公有资产的协同配合,强化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管理;继续深化镇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提升镇级财政理财水平;加强政府债务监管,按时还本付息,兑现政府信用。

    (四)强化监督管理,筑牢资金安全防线。格贯彻落实《预算法》,进一步建立健全覆盖预算管理、资金拨付、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等财政运行全过程的财政内部控制机制,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强化资金监管,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加强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建立部门结余结转资金清理收回统筹长效机制,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区人大等开展财政外部监管,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现和整改财政管理问题,提高科学理财水平

新的一年,让我们继续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以更加饱满的激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锐意进取、奋力拼搏,努力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全力打造“珠西先进制造高地、岭南美丽田园新城”,努力走出一条引领式、差异化、效益型发展的高明之路而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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