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高明区2018年度政府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

    

根据《佛山市高明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的安排和有关要求新修订的《预算法》精神,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结合全区经济发展态势及各项收支变化情况,在1-6月份财政收支运行基础上,拟对我区2018年财政全口径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一)收入方面2018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41.32亿元,比年初预算39.64亿元调增1.68亿元,比上年实绩36.37亿元增加4.95亿元,同比增长13.62%。

    1.税收收入调整。2018年税收收入调整为27.24亿元,比年初预算25.76亿元调增1.48亿元,同比增长22.69%

    2.非税收入调整。全年非税收入调整为14.08亿元,比年初预算13.88亿元调增0.2亿元,同比下降0.60%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1)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4亿元,用于安排扶持社会经济发展及重点民生项目建设支出

 (2)将历年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0.5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支出方面。2018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35.03亿元,比年初预算33.10亿元调增1.93亿元,比上年实绩33.82亿元增加1.21亿元,同比增长3.56%。

   (三)年终结余情况。经上述收支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年终结余5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一)收入方面2018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为60.84亿元,比年初预算43.14亿元调增17.70亿元,比上年实绩58.57亿元增加2.27亿元,同比增长3.89%,主要是根据各镇(街道、新城)国有土地出让收入计划调增国有土地出让收入17.70亿元

   (二)支出方面2018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58.21亿元,比年初预算40.30亿元调增17.91亿元,比上年实绩53.80亿元增加4.41亿元,同比增长8.19%。主要是用于增加各镇(街道、新城)土地出让收入返还10亿元,区公资办向高明建设公司增资5亿元、佛山一环西拓南环工程项目2.4亿元等项目资金支出

   (三)年终结余情况经上述收支调整后,2018政府性基金预算年终结余3.72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情况

(一)收入方面。2018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整为0.21亿元,比年初预算调增0.11亿元主要是本年企业利润收入及股利、股息收入均比预期增长。

(二)支出方面。2018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整为0.14亿元,比年初预算调增491万元主要是返还佛山烟草股权分红款比预期增长

(三)年终结余情况。经上述收支调整后年终结余为0.19亿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一)收入方面。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总规模不变

   (二)支出方面。2018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调整为6.07亿,比年初预算调增123万元

   (三)年终结余情况。经上述收支调整后,全区社会保险基金年终结余2.53亿元。

     地方性政府债券情况

    2018年上级下达我区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为9亿元,全部安排用于土地收储项目支出。

     六、财政存量资金情况

    根据上级部门存量资金文件精神,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清退生活补贴资金0.48亿元存量资金收回区财政统筹安排支出。

    

    附件:1.佛山市高明区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总表

         2.佛山市高明区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表

         3.佛山市高明区2018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4.佛山市高明区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表

         5.佛山市高明区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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