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租赁补贴申请方法

  佛山市高明区租赁补贴申请方法

  (高明区户籍居民)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本区户籍并在本区居住;

  (二)申请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827元);

  (三)申请人家庭成员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或虽有自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

  (四)申请人家庭成员没购有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汽车(以购车发票为准)且购车数量不超过1台;

  (五)申请人家庭成员没有成立注册资本超过5万元人民币的公司。

  申请人为农村户籍的(含城中村),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在本区无宅基地,或虽有宅基地但经查实唯一宅基地上无住房或住房属危房的,可以申请租赁补贴。

  二、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一)申请表(内含诚信承诺书);

  (二)申请人本人和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婚姻状况材料;

  (三)申请人本人和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自申请之日起前12个月的收入材料(收入含工资、奖金、各类补贴及其他收入),以及申请之日前12个月的个人所得税完税材料(在工作年龄的需要提供其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含纳税清单)(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查询、截图并且打印);

  (四)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权属证明材料(租住城中村自建房的可提供流管办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

  三、受理申请地点(窗口):向村(居)委会提交申请资料办理申请。

  四、租赁补贴标准月租赁补贴金额=补贴标准×补贴面积。

  (一)补贴标准根据保障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分3档,具体见下表:

档次

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补贴标准

一档

小于等于11648.19元

12元

二档

大于11648.19元小于等于27179.11元

9.6元

三档

大于27179.11元小于等于38827.3元

7.2元

  举例:张三年收入为2.5万元,其妻子年收入为1.5万元,女儿在读书收入为0,张三家庭年总收入为4万元,家庭人均收入为40000÷3=13333.33元。对照上表,张三家庭补贴标准为9.6元。

  (二)补贴面积=保障面积-保障家庭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保障面积为1人户30平方米,2人户45平方米,3人及以上60平方米;(如张三家庭人口3人,保障面积即为60平方米,其自有住房面积20平方米,即补贴面积=60-20,为40平方米)。

  由此,可以计算张三的月租赁补贴金额=9.6×(60-20)=384(元)。

  五、根据规定保障对象每月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金额不得超过其所承租住房的月租金。(如张三一家目前正在租房,租金为200元一月,虽然按照公式计算出来的补贴金额为384元,但由于补贴金额不超过月租金,因此发放给张三的租赁补贴金额为200元)。

  六、咨询电话:区住建水利局:88880821、88635873;荷城街道城建水利办:88228890;杨和镇城建水利办:88801523;明城镇城建水利办:88831347;更合镇城建水利办:88849386。

  2020年佛山市高明区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积分入住)

  (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方法)                        

  一、新市民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条件

  本区稳定就业的新市民及其家庭,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租赁补贴:

  (一)申请人在本区工作,持有本区有效居住证;(子女不在高明居住的也可作为共同申请人)

  (二)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在高明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 2 年且在高明区工作;

  (三)申请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9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38827元(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等一家人的收入除以人数)〕

  (四)申请人家庭成员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或虽有自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 15 平方米以下(含 15 平方米);

  (五)申请人家庭成员没购有 1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汽车( 以购车发票为准)且购车数量不超过 1 台;

  (六)申请人家庭成员没有成立注册资本超过 5 万元人民币的公司。

  二、积分入住租赁补贴申请提交资料提示:

  (一)提交填写完整的《佛山市高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原件(申请人到居住地流管服务窗口(居住证申领窗口)领取申请表后根据个人及家庭成员实际情况填写);

  (二)提交高明区内有效居住证复印件(要带居住证原件到管服务窗口核对)(共同申请人提供本区居住证可增加保障人数)

  (三)提交申请人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原件(提出申请之日前高明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 2 年

  (四)提交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直系亲属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核对)婚育情况证明(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镇级或以上卫健部门开具

  (五)提交申请人本人和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自申请之日起前12个月的收入材料(收入含工资、奖金、各类补贴及其他收入),以及申请之日前12个月的个人所得税完税材料(含纳税清单);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需要申请人到工作单位出具收入证明,申请人无工作或灵活就业在申请表上如实填报个人收入。在工作年龄的需要提供其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查询、截图并且打印),共同申请人已退休的,需要申请人在申请表上填写退休金情况,并提供退休金流水

  (六)提交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要规范填写租住房屋地址,合同开始和结束日期,房东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租赁合同未过期。

  (七)房屋权属证明材料,申请人租住商品房的,可以提交商品房房产证复印件(房东不愿意提交的,可以请房东到社区警务室进行出租屋备案);申请人租住城中村自建房无法提供房产证的,所租住房屋必须符合居住条件且已在我区新市民管理服务部门进行房屋登记备案。

  (八)无犯罪记录承诺书;(到管服务窗口交件时现场填写

  (九)住房保障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十)根据个人情况提交相关的积分材料。

  以上申请资料: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咨询电话:区住建水利局:88880821、88635873;荷城街道流管办:88883855、88626208(积分服务窗口); 人和流管服务站:88808872;杨梅流管服务站:88855509;明城镇行政服务中心:88836362;白石流管服务站:88844831;合水流管服务站:88877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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