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征询《佛山市高明区试点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广大市民:

  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进一步完善住房供应体系,规范我区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和管理,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探索试点的通知》(粤建保函【2018】993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探索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佛府办〔2020〕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起草了《佛山市高明区试点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听取广大市民意见建议,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4日。有意见或建议的市民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一、信函寄至: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竹园路68号佛山市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股,并在信封上注明“《佛山市试点高明区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修改意见和建议”字样。

  二、电子邮件发送至:gmzhufang@2008.sina.com。

  特此公告。

  附件:佛山市高明区试点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佛山市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0年7月1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