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共有产权住房申购预申请公告

  

  高明区共有产权住房开始接受申购预申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共有产权住房房源共30套,由原属政府公有住房25套和人才安居新房5套组成。其中25套公有住房位于荷城旧城区,面积最小约49平方米,最大约110平方米,都是楼龄较长的步梯楼,部分房屋还附带单车房或杂物房;5套人才安居新房位于西江产业新城明国路与荷香路交汇处的天璟名庭,是正在建设的项目,这5套住宅都是3房2厅结构,面积约107平方米,预计2021年内交付(详见附件1)。30套房屋按照地段、新旧、面积等因素已初步评估价格,位于旧城区的25套房屋,初步评估价格大约是2800~3200元/平方米;而位于西江产业新城的5套房屋,则达到9000~10000元/平方米。

  本期出售共有产权住房的50%份额给购房人,沧江物业服务中心作为政府代持机构持有剩余50%份额。将来,共有产权住房由购房人与政府按份额共有,用于购房人自住,购房人无需缴纳政府产权部分的租金。

  二、申请时间

  由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

  三、申请与审核

  本区户籍居民将申请资料提交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办

  理申请,新市民将申请资料提交居住证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申请。

  收到申购资料后,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负责初审,区住建部门联合区不动产、民政、流动人口管理等进行终审。

  四、申购条件

  (一)申购人为本区户籍居民的

  1.申购人及家庭成员在佛山市没有住房,且5年内没有

  住房转让记录;

  2.申购人及家庭成员在佛山市未享受过农村宅基地政策。

  (二)申购人为非本区户籍居民的

  1.申购人常年在本区工作和生活,持有有效本区居住证;

  2.申购人自申购之日前在本区连续购买社保满5年以上;

  3.申购人及家庭成员在佛山市没有住房,且5年内没有住房转让记录。

  五、申购资料

  (一)佛山市高明区共有产权住房申购表(原件);

  (二)申购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现场

  核验原件);

  (三)申购人的婚姻状况材料,离异的应当提交离婚协议书

  或者法院文书(复印件,现场核验原件);

  (四)诚信承诺书(原件);

  (五)申购人的居住证(复印件,现场核验原件;新市民申

  购人提交,本区户籍申购人不需要提交)。

  六、现场看房

  30套共有产权住房全部开放现场可供参观,计划于2021年4月前由沧江物业服务中心组织符合条件的申购人进行现场看房。

  七、组织选房

  (一)确定选房名单

  每一批次选房前,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会将审核结果和配售房源进行公示。公示期过后,符合条件的申购人(申购家庭)将纳入选房名单。

  (二)选房时间

  计划于2021年5月前组织选房,具体时间地点及选房规则等事宜届时以选房通知为准。

  八、其他事项:
     (一) 银行可为共有产权住房提供贷款服务。

  (二)承购人自行缴纳其共有产权住房份额交易所产生的税费。

  (三)如有疑惑,可电话咨询:  

  1.代持机构:沧江物业服务中心,88829188。

  2.主管部门: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88635873。

    附件1:佛山市高明区共有产权住房申请表.doc

  附件2:共有产权住房销售房源.xls

  附件3:佛山市高明区试点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实施细则.pdf

  佛山市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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