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全生产驻高明督导组召开进驻见面会

2018年11月20日上午,市安全生产驻高明督导组召开进驻见面会。督导组组长、市政协副主席骆毓林和督导组全体成员,高明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管雪,高明区委区府办副主任严日冲,高明区安委会副主任、区安监局局长林柱文等同志参加。见面会由骆毓林同志主持。

管雪同志在对市督导组第二次进驻高明督促指导安全生产工作表示欢迎和感谢后,重点向市督导组汇报了四个方面的情况:1、今年1-10月份全区安全生产形势;2、明城镇“3·2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及整改落实情况;3、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督导组在高明督导期间(2017年12月12日-2018年3月30日)反馈的31个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4、高明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

骆毓林同志分析了岁末年初特别防护期的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并对本轮督导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骆毓林同志指出,市委在一年内两度派出安全生产督导组进驻各区,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骆毓林同志指出,本轮督导将重点围绕道路交通安全、建筑工地安全、消防安全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等四个方面的重点,按照“查隐患、补短板、抓整改、建机制、看效果”的基本工作思路,通过与高明区委、区政府和安监部门的共同努力,查缺补漏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查隐患,就是以问题为导向,督促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深挖安全隐患。进驻之初,各成员单位要首先通过自查,梳理出各自所监管行业、领域存在的主要隐患及整改举措,并列表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市督导组。补短板,就是针对薄弱环节和热点难点问题,强化举措,补齐建强工作短板。抓整改,就是针对问题狠抓工作落实,持续跟进,确保各项整改到位。建机制,就是对工作中形成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深入梳理、提炼,将其固化、制度化,努力形成一些行之有效的长效工作机制。看效果,就是以最终工作成效论英雄,通过驻点督导前后安全生产事故防控的同比、环比数据对比,衡量督导成效。骆毓林同志强调,为提高督导工作成效,将进一步强化督导结果的运用,把督导过程中发现的涉及单位和个人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等情况,向区纪监、组织部门和绩效管理部门反馈,作为年终绩效考核、评优和干部选拔任用结合起来。

骆毓林同志还就督导组自身工作提出要求。他指出,督导组全体成员进驻工作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督导工作相关规定;在工作方法上,要坚持参与而不干预、帮忙而不添乱,要少开会、少陪同、少材料,多巡查、多往基层走、多往企业走,及时发现和掌握安全生产实际和症结所在。

管雪同志表示,坚决支持和配合和好市督导组的各项工作,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区安监系统将切实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继续狠抓各级党委政府,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更加扎实地落实“三个必须”二是坚持不懈抓好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继续创新相关工作举措,夯实企业责任三是严格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岁末年初特别防护期的各项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好各专项行动。四是持续开展好市督导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特别是落实好骆毓林组长提出的“查隐患、补短板、抓整改、建机制、看效果”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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