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森谱达建筑科技有限公司“9·3”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的报告

  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有关规定,佛山市高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安委办”)牵头成立评估工作组,对佛山市森谱达建筑科技有限公司“9·3”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现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1年9月3日,佛山市森谱达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97万元。事故发生后,区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事故调查报告经区政府批复依法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二、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2年10月25日,区安委办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佛山市森谱达建筑科技有限公司“9·3”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的通知》,成立了由区应急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分局、区总工会等部门组成的评估工作组。2022年11月2日,评估工作组依据《佛山市森谱达建筑科技有限公司“9·3”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评估工作组听取了事故单位佛山市森谱达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落实整改情况的报告,查阅了安全生产台账资料,审核了明城镇安委办提交的《关于吸取佛山市森谱达建筑科技有限公司“9·3”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情况汇报》,检查了与涉事企业同类型的佛山市洲际重工有限公司。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佛山市森谱达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正)》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区应急局给予佛山市森谱达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处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事故相关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佛山市森谱达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主要负责人陈某玲 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正)》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区应急局给予陈某玲处2.36390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事故单位佛山市森谱达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落实以下防范措施:

  一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员、责任范围。二是组织全体员工开展大反思大讨论活动和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宣教活动,学习领会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深入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汲取事故教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建立了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按要求落实了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工作机制。四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相关规定成立了工会组织,并充分发挥工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作用,组织职工参加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维护和保障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二)明城镇政府落实以下防范措施:

  一是对佛山市森谱达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该公司对事故发生进行深刻反思,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事故发生。二是组织城建和水利办、经发办、宣传文体办、市场监管所等安委会成员单位以及辖区部分相关行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到佛山市森谱达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召开生产安全事故现场警示会,对事故情况进行通报,就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三是强化辖区钢结构加工行业企业的安全监管,利用执法检查和日常巡查方式,重点对企业是否存在违规高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问题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加强生产安全管理,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在开展评估工作中,评估工作组对涉事企业佛山市森谱达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同类企业佛山市洲际重工有限公司开展检查。发现佛山市森谱达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上行车维修平台爬梯未设置安全护笼,维修平台未设置踢脚板,穿越维修平台电线未作防触电安全防护等问题;佛山市洲际重工有限公司存在生产车间钢构件码放不规范,存在坍塌风险,车间内缺少安全警示标识等问题。经复查,上述2家企业对存在问题已完成了整改。

  五、评估组意见

  评估工作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区应急局已按照区政府批复意见,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作出相关处理;事故企业及有关单位汲取事故教训,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整改。



  佛山市森谱达建筑科技有限公司“9·3”生产

  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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