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富途金属制品有限公司“3.10”机械伤害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的报告

  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有关规定,佛山市高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安委办”)牵头成立评估工作组,对佛山市富途金属制品有限公司“3.10”机械伤害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现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1年3月10日约15时19分,佛山市富途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机械伤害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13万元。事故发生后,区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事故调查报告经区政府批复依法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二、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2年3月7日,区安委办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佛山市富途金属制品有限公司“3·10”机械伤害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的通知》,成立了由区应急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分局、区总工会等部门组成的评估工作组。2022年3月11日,评估工作组依据《佛山市富途金属制品有限公司“3.10”机械伤害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评估工作组检查了涉事企业佛山市富途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及同类企业佛山市高明昌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听取了两家企业整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查阅了安全生产台账资料,审核了荷城街道办提交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报告。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修正)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规定,区应急局给予佛山市富途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处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事故相关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修正)第九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区应急局给予佛山市富途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冯树和处1.33914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佛山市富途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主要落实以下防范措施:一是督促从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纠正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行为。二是加强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采取技改、风险管控等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该公司已淘汰发生事故设备(拉丝机),更换成安全性能更高的倒立机替代原设备,在设备传动部位安装了安全防护装置。三是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提高从业人员预防事故和自我保护能力。四是荷城街道总工会经实地调查,该公司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的成立独立工会的条件,不需要成立工会。根据相关规定,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二)荷城街道办重点落实以下防范措施:一是对佛山市富途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冯树和进行了约谈,要求该公司深入剖析事故发生的原因,认真吸取教训,切实消除事故隐患,避免类似事故发生。二是将事故情况在辖区进行了通报,组织辖区村级工业园及低小散乱企业主要负责人约100多人召开事故现场警示会。三是强化对事故企业、同类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2021年3月至今,荷城街道办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人3382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690家次,发现隐患9407条,发出责令限期整改文书816份,已完成整改7582条,行政处罚23次,罚款37.6万。

  在开展评估工作中,评估工作组于2022年3月11日对涉事企业佛山市富途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及同类企业佛山市高明昌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开展检查。发现佛山市富途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存在生产车间多处停用设备未拆除电源等4个问题,佛山市高明昌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存在操控台按钮标识模糊不清、多处皮带传动部位未安装防护罩等7个问题。4月初,经复查,上述2家企业对存在问题已完成了整改。

  五、评估组意见

  评估工作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各单位按照区政府批复意见,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作出相关处理;事故企业及有关单位汲取事故教训,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整改。

    佛山市富途金属制品有限公司“3.10”机械伤害

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

    2022年4月2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