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督办通知(高明区“3.10”机械伤害事故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

各镇政府(街道办),负有直接监管责任的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2021年3月10日,佛山市富途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机械伤害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我区成立事故调查组,形成了《佛山市富途金属制品有限公司“3·10”机械伤害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并报区政府批复同意了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进行处理的建议,以及对我区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现将有关事故调查报告发给你们,请落实好如下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请区应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

  二、请荷城街道办进一步督促事故责任单位落实事故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限期作出整改和完成隐患治理“闭环”管理工作。

  三、请各镇(街道)、相关部门认真吸取教训,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有效防范类似事故的发生。

  (一)要督促佛山市富途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保证一线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二是要督促从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纠正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行业;三是要健全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应组织对企业内的机械设备安装必要的防护装置,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二)荷城街道办应加强防范机械伤害的相关宣传工作,要将本次事故情况在辖区范围内进行通报,充分利用微信平台、安全检查巡查等途经进行事故警示教育,适时开展对企业安全生产宣教会议,针对辖区事故特点以及风险隐患,集中开展重点企业安全警示。

  (三)荷城街道办要将事故企业纳入年度执法重点企业名单,对发现的问题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处理,强化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依法严厉打击“三违”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完成闭环管理。

  (四)佛山市富途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应当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四、请区应急局将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行政处罚执行情况于2021年6月28日前书面报区安委办。请荷城街道办将督促事故责任单位落实事故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向辖区企业进行通报事故等情况于2021年6月28日前报区安委办。

  佛山市富途金属制品有限公司“3.10”机械伤害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网站公示稿).pdf


  佛山市高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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