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督办通知(佛山市高明大桥至富龙大桥公路工程NHS-01合同段“10·20”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

  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负有直接监管责任的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交通执法支队:

  2019年10月20日,佛山市高明大桥至富龙大桥公路工程NHS-01合同段兴源路跨线桥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受伤。我区成立事故调查组,形成了《佛山市高明大桥至富龙大桥公路工程NHS-01合同段“10·20”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并报区政府批复同意了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进行处理的建议,以及对我区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现将有关事故调查报告发给你们,请落实好如下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请区交通运输局、交通执法支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中交三航局、鸿友工程公司)给予行政处罚。

  二、请区交通运输局进一步督促事故责任单位落实事故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限期作出整改和完成隐患治理“闭环”管理工作。

  三、请各镇(街道)、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相关部门认真吸取教训,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有效防范类似事故的发生。一是荷城街道、区交通运输局,要进一步提高对防范高处坠落事故的认识,消除麻痹大意思想,深刻吸取近年来高处坠落事故教训,研究采取可行措施,遏制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督促中交三航局要加强对发包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对承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踏实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保证从业人员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督促鸿友工程公司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监督从业人员按使用规则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认真细致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二是各镇(街道)、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相关部门要针对高处作业特点、风险等开展专项安全宣传活动,对管辖区域和主管行业工程项目的屋面、临边等容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环节,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提高防范高处坠落事故的安全意识。

  四、请区交通运输局、交通执法支队将对相关责任单位行政处罚执行情况,于2020年3月6日前报区安委办。请荷城街道及区交通运输局将督促事故责任单位落实事故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以及向辖区企业进行通报事故情况,于2020年3月6日前报区安委办。


附件:佛山市高明大桥至富龙大桥公路工程NHS-01合同段“10.20”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pdf

                         

                     佛山市高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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