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安办函〔2016〕13号
佛山市高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督办通知
杨和镇政府、区国土建建和水务局(国土、住建)、区安监局、区公安消防大队:
为贯彻落实区政府2015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总结暨2016年一季度防范事故工作会议精神及杨梅观音禅寺工作协调会会议精神,根据市安委办《关于落实现场督办意见尽快消除皂幕山景区观音禅寺安全隐患的函》(佛安办函〔2016〕9号)及区有关领导的精神,为及时消除杨梅观音禅寺存在的多处安全隐患,防范事故发生,确保广大游客及信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区安委办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工作相关制度,现就有关事项督办通知如下:
1、请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附件《杨梅观音禅寺安全隐患治理责任分工表》(征询各相关部门的意见修改稿)的职责分工和完成时限,迅速启动各项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2、为掌握各项工作进度情况,请各责任单位从4月起,每月25日前把工作完成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区安委办,以便及时综合,向区政府及市安委办汇报隐患治理完成情况。最新工作动态可以通过工作简报形式随时报区安委办。
3、督办工作完成情况和工作质量列入相关单位2016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对按时完成和工作质量好的单位予以加分,不按时完成的单位予以扣分,并把情况报区政府及区府办督查科。对工作不及时完成而引发安全事故的,将根据事故调查有关程序,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杨梅观音禅寺安全隐患治理责任分工表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17日
附件:
杨梅观音禅寺安全隐患治理责任分工表
序号 |
安全隐患情况 |
整改措施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完成时限 |
完成情况 |
1 |
金刚殿建于边坡上,其正面和右面一带边坡挡土墙高10米至20米不等,基本呈垂直设置,挡土墙内为回填土,建筑物建设在边坡上的回填土上。现观察到边坡平台出现较明显的沉降裂缝,边坡挡土墙部分变形开裂。一旦失稳垮塌将会引起建筑物的坍塌。 |
(1)金刚殿建设全部要停止施工(采取停电措施),防止再强行施工; (2)对全部边坡(挡土墙)聘请专业资质单位进行安全鉴定,出台加固补强方案;待明确责任单位和落实资金后再进行施工处理。 (3)聘请有资质的补强公司对金刚殿提出基础加固补强方案,待进行基础加固补强处理后金刚殿方能重新继续施工。 |
(1)区土建水务局(住建)负责牵头对所有建筑物以及人工挡土墙的安全鉴定工作。 (2)区土建水务局(国土)负责牵头对观音禅寺周边自然山体边坡的安全评估工作。 (3)金刚殿和挡土墙加固补强方案由杨和镇政府负责提交,区土建水务局(住建)配合。 |
(1)梁宇生(区土建水务局总工程师); (2)陈建雄(区土建水务局副局长) (3)田建寅(杨和镇党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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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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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耳房、加工工场和工人宿舍全部建于边坡上,边坡挡土墙高5米至15米不等,基本呈垂直设置,挡土墙内为回填土,建筑物建设在边坡上的回填土上,边坡挡土墙部分变形开裂。一旦失稳滑坡将会引起建筑物的坍塌。 |
(1)撤出所有人员,张贴封闭公告,加强巡查,防范强行入住; (2)对全部边坡挡土墙聘请专业资质单位进行安全鉴定,出台加固补强方案,并进行施工处理。 |
杨和镇政府牵头负责,区土建水务局(住建)配合。 |
田建寅(杨和镇党委委员); 梁宇生(区土建水务局总工程师) |
(1)直至隐患整改完毕 (2)2016年上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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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安全隐患情况 |
整改措施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完成时限 |
完成情况 |
3 |
五观堂前的挡土墙出现明显裂缝,部分墙体严重变形,一旦失稳滑坡将影响五观堂的结构安全。 |
(1)撤出居住的僧人,张贴封闭公告,加强巡查,防范强行入住; (2)斋堂禁止对外营业,张贴公告,加强巡查。 (3)对全部挡土墙和墙体聘请专业资质单位进行安全鉴定,出台加固补强方案,并尽快施工处理。 |
杨和镇政府牵头负责,区土建水务局(住建)配合。 |
田建寅(杨和镇党委委员); 梁宇生(区土建水务局总工程师) |
(1)、(2)直至隐患整改完毕 (3)2016年上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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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斋堂基础砖砌墙体出现大量超宽的裂缝,部分墙体严重变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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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钟楼、鼓楼基础出现严重的沉降,建筑物变形开裂,已定性为危房。 |
(1)对危险区域进一步做好封闭工作。 (2)对钟楼、鼓楼现状提出处理意见。 |
杨和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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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田建寅、谭永强(杨和镇党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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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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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各隐患点的封闭或围蔽不彻底,外来人员仍可随意进入。封闭或围蔽的安全警示标志不合要求。 |
进一步做好隐患点的封闭或围蔽措施,树立相关安全警示标志,禁止外来人员随意进入。 |
杨和镇政府 |
谭永强、田建寅(杨和镇党委委员) |
直至各隐患点整改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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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没有固定的消防设备(消火栓),手持式灭火器材也配备不足,电线无套金属套管,围蔽停止使用的建筑物要做好断电。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无建立好专职灭火队伍。 |
1、增加固定消防设备和其他灭火器材配备,电线加装金属套管。组建僧人专职灭火队,加强培训,制定相关消防安全责任制 2、落实钟楼、鼓楼的电源切断和查封。 |
区公安消防大队牵头,杨和镇政府配合。 |
田勇(区公安消防大队副大队长) 谭永强(杨和镇党委委员) |
2016年上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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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安全隐患情况 |
整改措施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完成时限 |
完成情况 |
8 |
观音寺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对安全隐患的危害性认识不到位,安全责任意识不强,一旦采取强制措施容易出现冲突事件。 |
做好寺内人员的解释动员工作和人员安置工作,防止出现上访和其他冲突事故。 |
区委统战部(区民族宗教事务局)牵头,杨和镇政府综治、社会工作、公安部门配合。 |
麦剑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戚召忠(杨和镇委副书记) 钟国超(杨和镇副镇长) 颜惠强(杨和镇党委委员) |
直至各隐患整改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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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观音庙会等节日期间往往会出现较多的信众和游客,增加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风险。 |
加强宣传工作,及时披露相关安全隐患具体情况,动员信众和群众以及旅行社、游客在隐患治理期间不要突破封闭区域进行参观游玩等活动。 |
杨和镇宣传文体办 |
谭桂清(杨和镇党委委员) |
直至安全隐患整改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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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安全隐患治理各相关责任单位还未得到进一步明确,沟通协调机制和督促承办机制仍需要进一步加强。 |
进一步明确各单位的责任,牵头加强各相关单位各项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工作,及时掌握和通报各项工作开展进度,督促各项工作进度开展。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及市安委办报告有关工作完成情况。 |
区安监局(安委办) |
林柱文(区安委办主任、安监局局长)、曾辉明(区安委办副主任、区安监局副局长) |
直至安全隐患整改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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