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责任,监管到位——区安监局林柱文局长带队检查危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为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深刻吸取顺德富华机械“12.31”重大爆燃事故、顺德利尔德印染“3.11”氯气中毒事故、三水白泥“3.15”水煤气中毒较大事故教训,近日,高明区安全监管局局长林柱文、副局长区文超带领危险化学品监管科工作人员,对明城镇、杨和镇4家危化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进行了安全检查。 

  在佛山市国化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的储罐区,林柱文局长指着现场露天堆放的原料空桶对企业负责人说:“原料空桶虽然存有少量的危化品,露天堆放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温度过高容易发生事故。”要求企业马上落实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确保安全。通过检查,4家企业均不同程度存在安全隐患,如安全警示标志不足,消除人体静电报警器损坏,部分操作工人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等。 

  林柱文局长指出,当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形势严峻,各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并举一反三,强化安全管理,确保在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各个环节上不出问题、不出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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