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督办通知(高明区“3.5触电生产安全事故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

各镇政府(街道办),区应急管理局、公安分局

201935日,位于荷城街道的佛山市高明区亿泷非金属材料制品厂发生一起触电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我区成立事故调查组,形成了《佛山市高明区亿泷非金属材料制品厂“3·5”触电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并报区政府批复同意了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进行处理的建议,以及对我区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现将有关事故调查报告发给你们,请落实好如下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请区应急局按照“两法衔接”有关规定将事故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

二、请区应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给予行政处罚。

三、请各镇(街道)、相关部门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发生。一是督促事故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人、责任范围,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督促各级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要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特别是加强对设备设施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电气安全隐患;二是督促事故单位自行设计安装设备应进行安全设计、审核,聘请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确保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使用新设备,要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三是荷城街道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认识,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深刻吸取该起事故教训,加强对村级工业企业、“厂中厂”等企业的安全整治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四是荷城街道要向其它生产经营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并加强对使用新设备、防范机械伤害、触电等事故的宣传教育。生产经营单位要开展用电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用电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请区应急局事故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的结果;请公安分局将移送办理结果;请荷城街道将督促事故责任单位落实事故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以及向辖区企业进行通报事故情况于2019年7月1日前报区安委办。同时,请荷城街道将吸取事故有关教训落实整改措施情况于2019年71日前报区安委办。

   

 

               佛山市高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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