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安办函〔2016〕8号
佛山市高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督办通知
荷城街道办:
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国土)发来《关于消除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的函(东西村家具厂)》(明国土函〔2016〕34号)收悉,反映你街道南洲村委会东西坊明润实木家具厂东南侧山体于1月29日发生崩塌地质灾害,冲垮厂房后墙,并对坡下人员和厂房、民房安全构成重大安全隐患。根据区安委办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工作制度,现就有关事项督办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佛山市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现场勘查意见迅速对地质灾害点进行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当前雨水天气持续,容易引起山体进一步崩塌,为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请按照相关规定责令明润实木家具厂进行停产,待地质灾害安全隐患完全消除后才能进行复产复工。
三、请于相关工作完成后10天内把完成情况报区安委办,以便及时进行挂牌督办销号处理。
附件:关于消除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的函(东西村家具厂)。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2月3日
附件:
明国土函〔2016〕34号
关于消除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的函
荷城街道办:
根据报告,你街道南洲村委会东西坊明润实木家具厂东南侧山体,由于持续强降雨导致1月29日凌晨发生崩塌地质灾害,已冲垮厂房后墙,直接威胁坡下人员和厂房民房安全。我局已在危险区域设置了警示标识,并及时邀请了佛山市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勘查。当前天气仍未稳定,易发暴雨、局部强降雨等极端天气,请贵街道办按照相关规定责令工厂停产,尽快按专家意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协调组织对该边坡进行工程治理,并指定专人跟踪督办,及早消除此地质灾害安全隐患。
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国土资源)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