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工业煤气安全监管 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高明区开展2015年工业煤气安全专项督查工作 

    

  根据《高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工业煤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明安办[2015]32号)和《高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关于开展工业煤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督查的通知》(明安办[2015]59号)的要求。78日至9日,由区安委办牵头,区安委办副主任孙华海同志带队,联合区质监局、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区环保局、区消防大队、区发展规划统计局、区人资社保局、区安监局,并聘请了两名工业煤气方面的专家组成工业煤气安全专项治理的督查组,分别对我区四个镇(街道)进行督查工作。 

  督查组先听取各镇(街道)关于开展工业煤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汇报,然后查看各镇(街道)的开展工业煤气安全专项治理的相关资料,并现场抽查了佛山市鸿悦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贝斯特陶瓷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泰裕钢业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区宝项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共四间煤制气企业进行专项督查工作。督查组成员按照《工业煤气安全专项治理执法检查表》的检查项目逐一进行督查。督查中发现:部分企业的水煤气站区应急救援物资未定期检查和及时更换;部分水煤气项目没有经消防部门验收,而且消防设施欠缺;有部分煤气发生炉没有办理相关手续;部分煤制气企业未能提供规划报建资料等隐患和问题。督查组要求企业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要求各镇(街道)做好跟踪落实工作。 

  通过开展专项督查行动,进一步加强各部门的安全监管工作,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行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淘汰落后产能和工艺、设备;进一步完善煤气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措施,严格安全培训制度,有效防范煤气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促进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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