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明府办〔201161

 

 

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2011年度地质

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区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佛山市高明区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问题,请迳向区国土城建水务局反映。

 

 

 

 

一一年四月二十九

 

 

佛山市高明区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和《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地质灾害现状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0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核实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我区近年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我区地处亚热带、高温多雨、山地丘陵较多、石灰岩地层分布广泛,地质条件复杂。近年来受气候、环境和水文变化以及工程活动的影响,地面塌陷、山体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频繁发生。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0底,我区共发现各类地质灾害隐患60处,其中已发地质灾害滑坡10处,崩塌44处,地面塌陷4处,不稳定斜坡等地质灾害隐患2处。2011年我区出现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灾情险情2处,直接经济损失约24万元,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一定威胁。

    二、地质灾害类型特点分析

    我区地质灾害的形成是地质环境条件、人类工程活动和气象水文综合作用的结果,发生的地质灾害多集中在城区地形坡度较陡的地段,其类型以山体地表风化残坡积层与岩土体失衡而透发的边坡崩塌、滑坡为主,其次为石灰岩分布区的地面塌陷。

    从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和位置分析,每年58月为地质灾害高发期,地质灾害空间分布总体呈“东部与西北部多、西南部少”,“丘陵台地区多、低山区少的特点”,地形较陡且地表是风化残积土层的地段和石灰岩地层为地质灾害易发区。因此,主汛期(49月份)和较陡的松散地层及石灰岩地层仍是我区2011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和预防区。

    三、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一)《佛山市高明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92020年)》中已划定的地质灾害或隐患点、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点防治区(已发给各镇、街道)。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

    防治要点:监测预警。

    (二)荷城街道玉兰巷山体滑坡、黄翁山西侧山体滑坡、井溢村山体滑坡、苏塘村北侧山体滑坡等四处威胁100人以上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

    责任单位:荷城街道办。

    防治要点:工程治理。

    (三)荷城滑坡、崩塌高易发区(即怡乐路以南、三洲伦涌以东的荷城街道中心城区,地质灾害类型有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等,区域内人口集中且密度大,人类工程活动强烈)。

    责任单位:荷城街道办。

    防治要点:监测预警,控制和限制山体周边土地建设开发利用,禁止随意切坡,已发灾害进行工程治理。

    (四)富湾岩溶地面塌陷高易发区(即荷城街道泰兴村委会以北、王臣村委会以东的区域,该区域地下分布有隐伏岩溶,随着工业园区的开发利用,容易遭受或引发岩溶地面塌陷),特别是富湾李家村岩溶地面塌陷地质灾害隐患点。

    责任单位:荷城街道办。

    防治要点:监测预警,控制和限制土地建设开发利用,禁止强采超采地下水、随意切坡,已发灾害进行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

    (五)明城——新圩——白石崩塌、岩溶地面塌陷高易发区(即高明大道以北的明城、新圩、白石区域)

    责任单位:明城镇政府、更合镇政府。

    防治要点:监测预警,控制和限制土地建设开发利用,禁止强采超采地下水,已发灾害进行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

    (六)皂幕山崩塌和滑坡重点防治区以及杨梅观音寺崩塌滑坡隐患点。

    责任单位:杨和镇政府。

    防治要点:监测预警,控制和限制山体周边土地建设开发利用,禁止随意切坡,已发灾害进行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

    四、防治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街道)、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保持高度警觉性,时刻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人,严格执行汛24小时值班制度和灾点监测、险情巡查及灾情速报制度,明确职责,狠抓落实,防止和减少各类地质灾害的发生。

    (二)建立地质灾害动态监测网络系统。各镇(街道)要充分调动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充分发挥群测群防网络的作用,确保信息畅通,做到指挥有力,落实有方;督促各地质灾害点的负责人和监测人员加强巡查和监测,做好跟踪登记备案,对在巡查和监测中发现有异常变化的区域,各镇(街道)主管人员必须到现场核实,如确定险情严重,必须立即按应急预案的要求实施应急处置,同时逐级上报主管部门;认真检查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的发放情况,对遗失或残缺不全的明白卡要及时补发,同时要求防灾负责人和受地质灾害危胁的群众必须熟悉明白卡的内容,做到有备无患;检查地质灾害危险区范围内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及时更换损毁、残缺不全的警示标志,未设置警示标志的危险区域要抓紧设置。

    (三)依靠科学进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按照《佛山市高明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92020)》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系统的应用,完善预报、预测、预警信息报送、发布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健全快速反应机制等防灾应急机制建设,完善地质灾害监测系统,建立地质灾害信息系统,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的综合能力。地质灾害监测是防灾减灾的重要措施之一2011年要继续推进正在实施的佛山市地质灾害监测系统运行工作,通过专业监测和群测群防监测,采用统一的地质灾害监测数据信息采集、储存、分析系统来运作。专业监测由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和技术人员负责,群测群防监测做好辅助配合工作,群测群防监测频率和时间:非汛期每月监测1;汛期每10天监测1次,台风暴雨期间每天不少于1

    (四)协调管理,防治并举。各镇(街道)、各相关单位要对本辖区内的学校、水库、山塘、施工工地、工业(矿山)企业、生产生活设施、交通主干道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确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危险区域,要及时采取划定警戒范围、设置警示标志等应急措施;同时研究制定整治方案,限期消除安全隐患。另外,各镇(街道)、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做好灾害防御准备工作,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落实好抢险救灾物资,组建快速反应队伍,确保在发现险情后能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抢险救灾。

    (五)落实经费,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投入保障制度。根据佛山市府办《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程“十一五”实施方案和全省威胁100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与勘查治理工程方案的实施意见》(佛府办〔2009264)精神,按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合理安排地质灾害调查、预防和治理经费,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计划和财政预算,确保防治工作的日常管理、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调查处理、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报及治理工作有效开展。

    (六)加强监督,有效减少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严格控制和限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土地的建设开发利用及随意切坡等行为,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在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地区进行修路、建房、采矿等工程活动,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各种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严防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严格执行落实责任人承担人为因素引发地质灾害治理的规定,有效控制和预防人为因素引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减少灾害损失。

    (七)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和抗灾能力。

    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扎实做好宣传、培训工作,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重点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城镇和农村的宣传教育,增强基层干部及灾害隐患点居民、村民的防范意识,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做到常备不懈,万无一失,安全度汛。

    五、监测预防与应急处置责任

    地质灾害监测与预防工作由区、镇政府(街道办)统一领导部署,区国土城建水务局、区环境运输城管局、区教育局、区文体旅游局等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点(段、区)的监测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要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属地负责”的原则,对威胁矿山、公路、水利等重点设施和学校、旅游景区(点)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所在地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监测预防和险情应急处置;对于威胁居民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当地镇政府(街道办)和村(居)民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险情应急处置。汛期前,各镇(街道)、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地质灾害隐患点(段、区)进行全面检查,落实防灾、避灾、救灾的组织机构及物资准备,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一方平安。

 

 

 

 

 

 

 

 

主题词:城乡建设 地质 灾害 方案 通知

————————————————————————————

抄送:区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区纪委,区法院、检察院。

————————————————————————————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二科     2011429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