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雇用人员面试公告

  现将2021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雇用人员面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

  2021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雇用人员笔试成绩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由此点击进入查询。

  按到考人数60%的合格率,划定本次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73.92机关事业单位雇用人员职位71.92

  二、面试

  面试由区委编办统一集中组织实施。面试前,对列为面试对象的考生,招考单位根据其报名时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参加面试,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考单位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一)面试时间:11月13日(星期六,全天),上、下午面试的职位和集中时间如下:

  1.上午面试

  职位代码:A21—A32、B01—B35

  集中时间:考生07∶50开始入场报到,08∶20后停止入场。

  2.下午面试

  职位代码:A01—A20

  集中时间:考生13∶50开始入场报到,14∶20后停止入场。

  考生须按上述指定时间进入候考室,逾时不得进入,按弃权处理。考生到达候考室后请按分组指示就座。

  (二)面试地点:高明区第一中学实验学校(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明国路1号)。

  (三)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即通过面试考官提问、面试对象作答的方式,对面试对象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进行评价。

  (四)考生必须携带如下资料参加面试:

  1.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已签名的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缺少上述证件者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如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任何其他证件,包括户口簿、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等证件以及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等等,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生应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防疫要求,做好资格审核、面试工作,签署《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6),承诺已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考生在面试前14天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密切关注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四、注意事项

  1.考生请提前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预留足够时间,勿因迟到而造成遗憾。

  2.考场内不设考生停车位,考场附近停车场地有限,建议考生尽量拼车前往,或者搭乘公共交通工具(附近1公里内公交车站有:怡乐路东、谊乐市场、东湖洲花园、银豪富隆湾)。

  3.除考试证件外,请考生尽量不要携带物品到考场,如有携带者,应先将携带的物品贴上姓名标签,交给候分室的工作人员保管,然后再到候考室签到,面试完毕在候分室凭身份证领回。

  4.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5.报考者如对本公告信息有疑问的,请致电区委编办,电话:0757—88681308。

   附件1: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2021.10.xls

   附件2:面试考场位置图2021.10.doc

   附件3:面试考生须知2021.10.doc

   附件4:考生疫情防控须知2021.10.docx

   附件5: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2021.10.doc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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