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高明区公开招录机关事业单位雇用人员调剂录用公告

  2020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录机关事业单位雇用人员考试工作已结束,部分职位没有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因工作需要,急需补充空缺职位,经研究,现从其他职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中调剂补充面试人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职位及条件

  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区监察委员会)、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西江产业新城管理委员会辅助服务雇用职位(职位代码:B01、B02、B03、B14、B20、B45、B46、B63),职位条件不变,具体详见附件1《2020年高明区公开招录雇用人员调剂录用职位表》。

  二、调剂条件

  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调剂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二)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

  (三)未被确定为首次报考职位的拟录用人员。

  三、调剂程序

  符合调剂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指定时间前到招考单位提交报考资料,报考人员只能申请一个调剂职位,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月4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

  考生应在报名时间内,到招考单位递交纸质资料进行报名。具体详见附件2《报名咨询电话及地址》。

  3.报名所需资料

  (1)高明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雇用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3,正反面打印,并在“报名人员承诺”一栏签名);

  (2)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面);

  (3)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面);

  (4)学历及学位证书(含大专、本科、研究生等各个阶段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

  (二)资格审查

  招考单位依据考生提供的资料提出是否符合职位调剂资格的审查意见。

  (三)面试

  面试对象按报名考生参加2020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录机关事业单位雇用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所报职位招录人数3倍比例从符合条件的报名考生中确定。符合条件的报名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报名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本公告由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考生如对本公告信息或招考的有关事项有疑问的,请致电区委编办,电话:0757—88681308。

  特此公告。

   附件1:2020年高明区公开招录雇用人员调剂录用职位表2021.01.xls

   附件2:各招考单位咨询电话及地址2020.10.28.xls

   附件3:高明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雇用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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