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有关规定,陈霖等2人经笔试、面试和体检合格,拟录用为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或其他问题,请向区委编办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1月7日至15日(共7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757—88826131、88681308
附件:广东省事业单位2020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高明区职位拟录用工作人员名单(第二批)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6日
附件:
广东省事业单位2020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 高明区职位拟录用工作人员名单(第二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