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公开
明府字〔2026〕12号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陈俊毅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陈俊毅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研究,同意其任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