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公开
明府字〔2022〕28号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李海球等同志
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同意:
李海球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局总经济师(试用期一年);
陈发同志任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总经济师(试用期一年);
莫业方任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黄伟初同志任区信访局副局长;
免去田建寅同志的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9日
主动公开
明府字〔2022〕28号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李海球等同志
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同意:
李海球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局总经济师(试用期一年);
陈发同志任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总经济师(试用期一年);
莫业方任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黄伟初同志任区信访局副局长;
免去田建寅同志的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