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公开
明府字〔2022〕8号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李新南同志
免职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同意:
免去李新南同志的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副局长职务,从2021年10月29日起执行。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