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公开
明府字〔2021〕4号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李剑嫦等同志
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同意:
李剑嫦同志任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杜满雄同志任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副局长;
免去林建军同志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副局长、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蒋卫同志的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学源同志的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阮文坚同志的区档案馆副馆长职务;
免去黄启新同志的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