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公开
明府字〔2019〕38号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李伟明同志
免职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同意:
免去李伟明同志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