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常字[2014] 17号
关于王婷婷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区人民检察院:
2014年5月13日,佛山市高明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
王婷婷同志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劳明君同志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何鹏辉同志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