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府字〔2014〕22号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林柱文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同意:
免去林柱文同志的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
201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