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常字[2014]15号
关于苏年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
2014年5月13日,佛山市高明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
任命苏年福同志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教育局局长;
免去严冰同志的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教育局局长职务。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