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组干〔2014〕38号
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旅游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研究,同意:
叶锡安同志任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旅游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黎江同志任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旅游局)执法一科科长,免去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执法二大队队长职务;
刘广禹同志任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旅游局)执法二科科长,免去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体旅游监管科科长职务。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组织部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