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组干〔2014〕8号
区委政法委、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党委:
经区委研究,同意:
李伟雄同志兼任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严志鹏同志兼任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李汉华同志兼任的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罗超杰同志兼任的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组织部
201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