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组干〔2014〕30号
区纪委机关(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
经研究,同意:
周玉菊同志任区纪委机关(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企业审计室主任,免去其区纪委机关(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副科级纪律检查员职务;
胡琦华同志任区纪委机关(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调研教育室主任;
余昌主同志任区纪委派驻第二纪检组副组长兼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派驻第二分局局长。
以上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组织部
2014年1月23日